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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部门发布消息:高校中小学、幼托机构不强制佩戴口罩

2023-03-14 14:05:52 粤B12345

3月13日,教育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发布了《关于印发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(第七版)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:通知)。通知明确表示,在高校和中小学中,不强制要求师生佩戴口罩,而在托幼机构中,幼托机构幼儿在园期间也不佩戴口罩,教职员工在园期间也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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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高校开学前,要全面摸清师生员工疫苗接种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情况、患有基础疾病和有特殊医疗需要的师生以及60岁以上老年教职员工底数,建档立卡,跟进服务。高校调整优化检测方案,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。在非疫情流行时,高校可根据需要对校内医务、餐饮、宿管、快递、安保、保洁等工作人员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。

高校要建设健康驿站,按照在校师生人数和防疫需要科学配置床位数,配备足量医护和服务保障人员、防护物资、医疗药品和器材,按需为校内轻型病例提供照护、临时健康监测或适当对症治疗。要建好管好用好在站学生健康观察、日常巡察、发热接诊、分检预警电子台账,细化学生入站、出站临床病情识别和及时转运就医等关键环节,强化在站服务管理,提高健康驿站建设质量,确保健康驿站安全有序规范运行。

通知强调,应该根据场景、人群和疫情情况科学佩戴口罩。在开学后,师生在校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,可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口罩。

同时,对于高校师生员工的健康管理和防控工作,方案中也提出了一些要求。高校要建立健康档案,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疫苗接种情况、基础疾病、健康状况等信息,并跟进服务。同时,针对轻型病例,高校要建设健康驿站,提供必要的医疗和照护服务,确保学生能够及时得到诊断和治疗。此外,在校期间,师生员工如果出现与新冠病毒感染相关的症状,应该立即进行检测和排查,确保及时隔离和治疗,防止病毒传播。

关于口罩的使用,方案明确指出,高校师生在校期间不强制要求佩戴口罩,可以根据个人健康状况和意愿选择是否佩戴。不过,校内医务、餐饮、宿管、快递、安保、保洁等工作人员上岗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。师生员工如果出现相关症状,应该佩戴口罩,并在检测和治疗期间遵守相关规定。同时,当地社会面疫情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。

通知原文

原文地址:http://www.moe.gov.cn/srcsite/A17/moe_943/s3285/202303/t20230313_1050708.html


此次教育部、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联合发布的《关于印发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技术方案(第七版)的通知》,明确了高校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的防疫要求和措施。方案在保障师生健康安全的同时,也尽量减少了不必要的干扰和限制,为学校复课和学生回归校园提供了有力的支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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