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州长寿保险金于2021年9月1日开始实施,是面向70周岁及以上的的补贴,根据年龄的不同补贴每个月30-300元不等,以下为长寿保险金的具体发放标准、对象及申请指南。
广州长寿保健金发放对象
具有本市户籍,年满70周岁及以上的长者,可通过穗好办或到村居委确认个人信息,确认后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。
注:驻穗部队年满70周岁及以上由部队管理服务的离退休干部,以及计划移交、尚未移交地方安置的70周岁及以上部队离退休干部,可申领长寿保健金。具体可咨询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办理。
广州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
70—79周岁长者, 30元/月/人
80—89周岁长者, 100元/月/人
90—99周岁长者, 200元/月/人
100及以上周岁长者,300元/月/人
每年在敬老月期间向本市户籍10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长寿保健金(慰问金)每人1000元。
发放确认方式
政府部门通过数据交互共享获取老年人信息,老年人应配合信息确认。
老年人可以在年满70周岁提前3个月,到“穗好办”App确认信息,或者到户籍所在居委会,请工作人员协助确认。确认后方可在年满70周岁当月起,按月享受长寿保健金。
具体操作指引
年满70周岁的本市户籍长者,可提前3个月通过手机下载“穗好办”APP,实名制注册登录,点击主页“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”——“民政服务”——“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智慧发放确认”,按系统指引办理。
如果无法确认信息,也可通过以下补充申领方式办理长寿保健金。
长寿保健金发放标准升级
老年人年满80周岁、90周岁、100周岁当月,按照《广州市长者长寿保健金发放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发放标准自动调整,无需老年人提请办理。